普通高中中外合作项目招生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把握方向、规范管理、有序发展”的原则,着眼于推动学校教育理念、课程内容、教育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努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普通高中,要报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并取得教育部备案编号,应严格按照批准事项和合作办学协议办学,不得擅自改变合作内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工作纳入高中段学校招生序列,参照普通高中特色特长招生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开展面(测)试,中考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不低于30%。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