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与技工学校招生

完善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之间的升学通道,探索自主招生、统一录取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招生模式,继续实施中本一体化招生。进一步健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构建学段衔接、技能递进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适度增加在中职学校高水平专业开展五年制人才培养试点,继续推进“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试点。

鼓励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招生、协同育人,深化现代学徒制试点。强化中等职业(技工)学校专业服务产业力度,鼓励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紧密对接“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区域十大产业链,申报新设置专业。

鼓励职业学校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稳步推进职业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省、市中职课改试点学校探索开展专业大类招生,完善“模块化课程”的选择机制、“工学交替”的教学机制和“做中学”的学习机制。

全市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统一编制下达,统一招生录取,继续实行免学费政策。音乐、体育、服装展示和舞蹈等身体素质要求较高的专业、重点扶持的特色专业可申请自主测试,经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公布后实施,其他专业不得自主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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