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特色特长招生

各地要积极支持普通高中以特长生或特色班方式招收艺术、体育、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领域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特色班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生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近3年已举办特色班且成效显著的学校,特色班招生计划可适当放宽,招生总量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额的30%。普通高中美术等特色项目一般不安排跨区域招生计划。特长特色招生根据中考成绩、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特色特长录取中考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不高于90%。根据《关于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138号),参加体育、艺术类面(测)试的考生须交纳招生考试费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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