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我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我校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资助标准:一等:4300元/生/年;二等:3300元/生/年;三等:2300元/生/年。
四、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五、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六、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我校全日制学生的城乡低保家庭应届毕业生,在我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的,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给予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给予代偿。
七、黑龙江省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
我省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八、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九、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十、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资助项目,资助项目如下:
1.黑河学院校长奖学金
黑河学院校长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每生5000元/年。
2.黑河学院励志奖学金
奖励我校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
3.黑河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黑河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其金额为一等奖学金2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