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助项目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上,评审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及智育排名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 6.评审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 省厅下达评审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上,评审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前23%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7.非公费师范生 | 省厅下达评审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生活俭朴。6.非公费师范生 | 省厅下达评审名额,约占在校生比例的21%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 | 以在籍学生入伍数量而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无 | 无 |
| 绿色通道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全日制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在黑龙江省高校就读并到黑龙江省边境县就业3年毕业生或到黑龙江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3年的全日制低保家庭学生 | 无限制 |
| 黑龙江省师范生公费教育 | 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学生)和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人群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如果学校所在的地市有则填到这里;如果没有,只保留省级政策 | …… | ……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黑河学院校长奖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上,评审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 6.评审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 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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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河学院励志奖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上,评审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前23%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7.非公费师范生 | 60人 |
| 黑河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上,评审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前15%、23%、30%;5.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 6.评审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文体活动获奖 | 一等:参评总人数1%;二等:参评总人数3%;三等:参评总人数5% |
| 勤工助学 | 1.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2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学生;2.残疾家庭学生(父母双方均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学生本人残疾且无固定经济来源);3.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残疾军人子女。 | 无限制 |
| 校级月助学金 | 全校在籍学生(当兵、休学除外) | 全校在籍学生(当兵、休学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