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眼科:视力,色觉(色弱,色盲)。
(2) 耳鼻喉科:嗅觉、听觉等。
(3) 口腔科:唇腭、口吃、牙齿等。
(4) 手术: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个分支、关节等。
(5) 内科:血压、发育、呼吸系统、心血管、神经系统、肝、脾等。
(6) 肝功能:转氨酶试验。如果受试者的转氨酶在参考值上限的2倍以内,则为“正常”。如果超过2次(包括2次),考生需要在3月中旬重新检查。复试后仍超过2次(含2次)的考生应进行B超复查。弥漫性肝损害(脂肪肝除外)的B超复查应显示“弥漫性肝损害”,无损害者仅需显示转氨酶的具体单位值。提醒:转氨酶测试将在进入大学后重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