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2021年普通高考本科一批B招生院校相应科类本科一批投档线”在“2021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公布。

2.院校在本科一批相应科类无招生计划但在本科提前A批有招生计划时,使用该院校本科提前A批录取时对应的投档线;在本科一批和本科提前A批均无招生计划时,使用相应科类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院校在本科一批有多个院校代号的,以与院校核实确定公布的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准。

3.“2021年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名单”在“2021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发布。

4.填报志愿期间,如果院校调整招生计划或相关专业要求,将在填报志愿系统和“2021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公布,且视为已告知考生。

5.院校录取已投档考生时,除了考虑其分数外还可能明示了其它录取条件和要求;因此,考生必须认真研读报考院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

6.符合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条件的军人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此情况下,考生看到的排名顺序可能与实际的录取顺序不一致,考生应从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中剔除优先录取人数后再研判本人能否被录取。

7.高考报名时承诺只填报专科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填报志愿。

8.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9.未尽事宜按《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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