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守恒定律

1、内容: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

说明:①质量守恒定律只适用于化学变化,不适用于物理变化;

②不参加反应的物质质量及不是生成物的物质质量不能计入“总和”中;

③要考虑空气中的物质是否参加反应或物质(如气体)有无遗漏。

2、微观解释:在化学反应前后,原子的种类、数目、质量均保持不变(原子的“三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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