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工院校毕业生文凭
技工院校坚持实行“双证”毕业制度,即“学历文凭+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在获取毕业证书的同时,必须考取以职业能力为基本要求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技工毕业为高中学历,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3、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可享受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受聘在相应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工(三级)、中级技工(四级),可分别对应享受本单位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高级技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在就业地连续就业满3年以上,允许其在所在地入户。具体政策由当地政府制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