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机电工程学院机构设置

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成都机电工程学校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了成都机电工程学校董事会和校委会,寇恩博同志任董事长兼校长。校务委员会设校长办公室、校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校际结合、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招生处、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后勤处、财务处、保卫处等。成立了中共成都机电工程学校党总支部委员会,设党总支办公室。党群部门设工会、团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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