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省中招平台上进行。在录取时,严格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考生中招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若考生中招成绩相同,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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