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一性质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和目标决定的,是不容改变的。只有坚持这一性质,才能不断实现、维护和发展以占中国人口最大多数的工人、农民及其他普通劳动者为主体的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现实和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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