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与就业

1. 凡按学校要求修完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2. 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技能鉴定,合格后颁发全国通用的专业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 毕业学生可在第三学年参加我校对口院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者升入大学学习(全国统招名额,与参加高考被录取的学生同等待遇;孤儿学生进入大学有相关政策扶持)。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