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招生录取。“一城四区”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录取按照招生计划的1∶1.2划定最低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建籍。录取过程中,我局及时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将未录满的计划数统一向社会发布。7月5日—7日,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超过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按照各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
其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合理、稳妥制定县域内普通高中录取方案,于6月20日前报送我局。县域内各普通高中按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办法录取。各普通高中要于7月10日前张榜公布录取考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