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校是否允许“借读”

严禁借读。各高中学校不得接收未被录取或已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格学籍管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录取的学生不具备学籍注册资格,高中学校不得为未录取、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严禁高中学校为“借读生”编造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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