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司法警官分院)招收五年制高职学生;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户籍所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升学考试,填报志愿时应在相应的录取院、校栏内填报我校志愿。

(三)对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市确定的高职校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专业要求和填报志愿情况,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其中,报考刑事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和司法信息安全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四)各专业录取女生比例:刑事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和司法信息安全专业不超过20%,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0%,社区矫正、法律文秘专业男女不限。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