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市直公办普通高中、优质普通高中及临汾二中、临汾五中统招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优质普通高中及临汾二中、临汾五中指标到校
1.临汾一中、临汾三中、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三所优质高中生源范围为全市招生的学校,录取平川县(市、区)具有指标到校资格的考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各高中学校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下50分以内;录取山区县具有指标到校资格的考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各高中学校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下60分以内。
2.平川县(市、区)优质高中及临汾二中、临汾五中生源范围为本县(市、区)招生的学校,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各高中学校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下50分以内。
3.2所山区县优质高中生源范围为本县招生的学校,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各高中学校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下60分以内。
4.所有优质高中及临汾二中、临汾五中下降后的分数不得低于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三)优质高中及临汾二中、临汾五中指标到校生剩余计划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省、市直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生剩余计划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临汾一中:
临汾三中:
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
2.县办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生剩余计划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特长生文化线执行经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且向社会公示的分数线。
(七)总分相同情况下录取办法
如果招生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出现同分(总分相同)考生,且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根据该校招生计划数按以下录取条件顺序依次优先录取,直到完成该校招生计划数为止。
1.语文成绩得分高者;2. 数学成绩得分高者;3. 英语成绩得分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