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投档比例

电子科技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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