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

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和共同纲领是新三民主义。

新三民主义的政纲同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纲领是基本一致的,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

1924年1月,共产党员刘伯垂、李立三和廖乾吾作为湖北和汉口特别市国民党组织的代表出席在广州举行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通过宣言,对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作出新的解释:民族主义突出反对帝国主义的内容;民权主义强调民主应有“一般平民所共有”;民生主义则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为两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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