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奖学金评定方法

1、在学校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学院在学生个人学年总结,全面素质测评的基础上,按照第三条至六条的具体规定和标准,评选奖学金及优秀学生。保证评定质量,宁缺勿滥。

2、奖学金评定结果必须向全体同学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对于同学有疑问的,评定小组有义务做出解释和修正。

3、校级优秀学生标兵、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及校级优秀毕业生(学生干部),由各院申报,报学校审批,授予校级荣誉称号并发给证书及证章,院级优秀学生由各院审批,授予院级荣誉称号并发给证书,报学生处备案;奖学金评定后,由学院审核、汇总,报学校审批。

4、奖学金及优秀学生评选,在每年九月份进行,每学年一次。

5、毕业班学生的总评工作只评选校、院优秀学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及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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