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商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评定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的附加申请条件:

(一)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家庭收入低或无固定经济收入,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学生本人在校的基本学习、生活得不到经济保障,完成学业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1. 家庭人口多,兄弟姐妹多人上大学的;

2. 父母双方下岗或父母一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

3. 家在老少边区以务农为主,且由于当年内自然灾害引起收入大幅度减少的;

4.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的;

5. 家有病人常年治疗,医药费用负担沉重的;

6. 其他困难的。

(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家庭境况特殊困难,无直接经济来源,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无力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学生。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2. 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的;

3. 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无兄弟姐妹或有兄弟姐妹但无力供养,没有直接经济来源的;

4. 家庭发生重大事故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5. 家在重灾区,因灾害导致“三无”(无房屋、无父母、无收入)的;

6. 其他特殊困难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 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

2. 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

3. 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