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由国家设立用于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每人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社会助学金
社会助学金是由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各界人士在学校设立,旨在资助在校期间成绩优良、生活俭朴、积极上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现设有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分行扶优帮困助学金、博世助学金、久智助学金、秀珍助学金、燕宝助学金、丰田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CASC助学金、富达房地产助学金、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金以及各类针对专业所设的院系助学金等四十余项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