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根据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按困难程度,每生每年分别可获得4400元、3300元和22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生每年可获得5000元。学校设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按每小时12元计算酬金。
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考入我校,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免除就读期间学费;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应届毕业生服务艰苦边远地区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代偿其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对获得上述资助后仍然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精准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