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多渠道的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确保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
一、校内贷学金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部分学生,由国家向学生提供无息贷学金,学校负责评定发放和偿还等全部管理工作。 发放贷学金的学生人数在学生总数的10%以内,每人每年获贷学金最高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分二等:一等1000元/年/人;二等600元/年/人。
二、绿色通道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为暂时无法缴清学费的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三、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与中国工商银行秦皇岛分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我校学生可以申请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的贷款。贷款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说明);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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