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困难生资助办法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确定,安排部分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由学校组织在校内参加一定的劳动,根据岗位和劳动情况每人每月可领取适当的生活补助。当学生家庭发生变化而产生临时困难,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资助。

学校还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在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额度6000元。取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贴补利息,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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