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考生专业志愿间实行减分动态排序。
专业级差录取规则,即高校对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对考生填报的各专业志愿之间设置一定的专业级差分,如果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在对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时,需要减去一定的级差分,按照重新得到的分数和其他第一志愿填报了该专业的考生重新排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检索录取。
例如某高校对第一到第六专业志愿采用3-2-1-0-0的专业级差,对前例中甲、乙、丙三位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首先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对三位同学进行排序,依次为甲、丙、乙。系统首先检索甲的志愿,当其第一专业志愿符合录取条件时,则录取;当其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在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时,总分(630分)需要减去级差分(3分),变为627分。此时,甲以627分的成绩与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了该专业的考生一同排队进行检索。当高校检索到627分的时候,此时如果还有计划空额,则被录取。如果甲仍未被录取,则总分(627分)再减去级差分(2分),以625分参与第三专业志愿的排队,与第一专业志愿填报了该专业的考生一同检索录取。依次类推。
上一个:录取后通知书多久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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