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数优先 (分数清):
优先检索已投档位次在前考生的专业志愿
分数优先专业录取规则,即高校在安排我省已投档考生专业时,按文理科类分别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位次在前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将优先被检索。
例如,今年我省有甲(630分)、乙(615分)、丙(620分)、丁(625分)四位理科考生满足A院校的提档要求,档案同时被投递进A院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在分配专业时,A院校会先对四位考生按分数从高到底排序,位次结果依次为:甲第一、丁第二、丙第三、乙第四。那么,甲填报的专业则享有优先被检索的权利。此时,系统会依次检索甲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检索到某个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时,则录取。当所有专业都不符合录取条件,甲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如服从专业调剂,则会将其档案暂时搁置,等待在调剂环节统一安排专业。随后,高校再依次检索排序在后的丁、丙和乙的专业志愿。
等高校按录取规则检索并对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完成后,此时如果还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高校就会把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再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调剂到符合录取条件的未录取满额专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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