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奖学金设置

(一)国设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二)校设奖学金

1.校长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二级学院参评人数的3%、5%、20%,奖励标准分别为15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

3.综合素质能力奖学金

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金、文化艺术奖学金、体育奖学金、学科特色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元/人。

学科特色奖学金由各二级学院依据学科特色设立。

学校实行“总量控制,动态分配”原则,以二级学院参评人数的20%为基准人数,按照基准人数*200元为标准,将综合素质能力奖学金总金额分配至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制定分配比例,原则上学生每学年获得综合素质能力奖学金不超过三项。

4.境外交流留学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境外交流学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及评选办法参考学校境外学习相关管理规定。

5.优秀新生奖学金

奖励标准和名额根据《常州工学院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确定。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