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须知及注意事项

根据公安部文件精神,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并加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专用”章,否则无效。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

新生报到须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数张、党团组织关系和纸档案。档案由考生自带,如需邮寄请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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