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505分、理科412分(均包括政策加分),凡高考成绩达到我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本次征集志愿。已经被录取、录取过程中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本次征集志愿。
凡高考成绩达到我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以上(文科485分、理科392分)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作为备档考生填报本次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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