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是如何投档的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段),投档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原则,将同一科类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有志愿考生,依据高校调档比例,结合高校要求确定投档考生数,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院校顺序依次投档。具体地讲,就是先从排在第一位的考生开始,根据该考生填报的A、B、C、D、E……等多所平行志愿院校,从A志愿院校开始依次检索,投档给其中一所排序在前且符合条件的院校,然后再投排在第二位的考生,直到所有院校计划满额或者没有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为止。如果某一考生所填报的多所平行志愿院校都不符合投档条件,不能被投档。

特别强调的是,考生每批(段)每个志愿填报的多所平行志愿院校中,无论有几所院校达到投档分数线,只要按投档规则投到其中一所院校,即享受了平行志愿的投档机会,就不能再投档到其他志愿院校。考生被投档到其中一所院校后,若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被退档,也不能再投档到该考生填报的其他院校。

每批(段)平行志愿投档后,如因退档产生缺额,根据公平原则,不能再续发考生档案。院校的缺额计划通过征集志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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