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对选报同一志愿学校的考生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同一科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
本科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学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录取时,首先在批次分数线上进行已填报志愿的录取,如还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依次进行批次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录取、按已填报志愿降分录取和降分再次征集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