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军校的录取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进行。省招生考试院对政治考核、和军检合格,高考分达到规定分数线上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志愿,并根据男、女生和指挥类别的招生计划数,按110%的比例向院校投档。
警校:填报公安类院校(公安专业)志愿要求如下:公安类院校(公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其本、专科志愿分别填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和“提前录取专科院校”志愿栏内。在提前录取同一学历层次之间,报考公安类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军事、航海其他类院校和体育、艺术类院校。
考生原始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从达到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院校招生计划数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1:5的比例提取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考生名单(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为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