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等科目类

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线(物理等科目类—编导)
院校代号院校、专业组(再选科目要求)投档最低分投档最低分同分考生排序项
(一)(二)(三)(四)(五)(六)(七)
高考文化分语数成绩语数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最高成绩志愿号
117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06专业组(不限)436391164847335671
1251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06专业组(不限)327






1954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12专业组(不限)410348154798528421
1957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08专业组(不限)35923394743711474
1958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16专业组(不限)4103391438210317392
3123中国传媒大学12专业组(不限)443413167857543661
8150泉州华光职业学院06专业组(不限)327






8170江西科技学院14专业组(不限)413348155817427524
8740海口经济学院18专业组(不限)327






8755三亚理工职业学院06专业组(不限)327






8772四川文化艺术学院15专业组(不限)415321117836538542
8775四川电影电视学院08专业组(不限)422371153818411692










注: 1.在投档过程中,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2.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具体为: 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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