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等科目类

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线(物理等科目类—声乐)
院校代号院校、专业组(再选科目要求)投档最低分投档最低分同分考生排序项
(一)(二)(三)(四)(五)(六)(七)
高考文化分语数成绩语数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最高成绩志愿号
1154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0专业组(不限)153327116647728621
1270苏州职业大学12专业组(不限)18625790534422571
1290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9专业组(不限)149300109665719631
1315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8专业组(不限)120






1330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0专业组(不限)133263104904914541
1372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0专业组(不限)120






1390扬州市职业大学18专业组(不限)150276114726914402
1954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08专业组(不限)120






1958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12专业组(不限)120






2577上饶职业技术学院04专业组(不限)120






8173江西应用科技学院10专业组(不限)120






8349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04专业组(不限)120






8757海南科技职业大学07专业组(不限)120






8772四川文化艺术学院11专业组(不限)120
















注: 1.在投档过程中,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2.投档分为专业分。

上一个:历史等科目类

下一个:历史等科目类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