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怎么划定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按略多于计划数划定,多数是计划数的1.1~1.2倍,全省考生按考分的高低排下来,排到该人数时的分数,就是当年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只有达到该分数的考生才有资格被录取。

举个例子:某省理科计划招生人数为34780人,根据全省考生的高考成绩排队,如按1∶1比例划定的话,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到第38258名,最后一位的高考分数为359分,则359就是该省理科最低分数线,也就是我们常见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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